2015年7月23日,省司法厅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18名。我处刘晓红同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受到大会表彰。
刘晓红同志是我处公证员,她时时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工作着。在践行“三严三实”活动中,结合公证岗位实际,始终坚持“做事先做人,做人必修身”的原则,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身的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真正起到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刘晓红同志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热爱本职岗位,捍卫公证公信力。执业十几年,她个人承办的公证事项无一件假错证。她时时模范,处处带头,用一颗赤诚的心塑造着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