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新浪微博
官方微信
机构动态
机构新闻
提存公证助力诉讼保全 创新司法辅助新领域
发布时间:2018-01-09 12:00:59

        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适应新形势对公证服务的需求,努力研究发展新思路,开拓创新诉讼与公证业务新领域,成功办理了第一起诉讼保全财产提存公证。

        2017年11月,四川卓泽律师事务所郭迪刚律师来到我处咨询提存公证事宜。郭律师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称,甲公司卷入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涉诉金额累计人民币四千多万,案件现均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在上述涉诉金额范围内查封了甲公司所有的位于双流某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甲公司为了盘活资产,拟以涉诉标的相等金额的金钱代替被查封的财产作为诉讼保全担保;法院建议甲公司将上述金额提存于公证处,提交提存公证书后,法院将对查封的土地价值予以解封。

        听了郭律师表明的公证原因及目的后,考虑到我处通常办理的提存公证是清偿提存公证,面对这种疑难棘手情况有些犯难,一是法律法规依据有限,二是担保提存公证鲜有涉及,三是对于诉讼保全担保的财产办理提存公证没有先例可循,四是法官表示法院也是第一次尝试诉讼保全担保提存公证。当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进行的如火如荼,本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司法辅助事务添砖加瓦,全方位的加强公证与司法的对接,我处刘晓红副主任汇报请示王云筠主任后,王主任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会商讨办理上述提存公证的方案。经商讨研究以及与法院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交流,最终确定了该提存公证的关键因素提存款的领取方式以及办理方案。随后,我处指派刘晓红副主任和公证员邹丽丹承办了该提存公证案件并及时出具了提存公证书。

        甲公司向法院提交提存公证书后,法院认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有利于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本案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诉讼请求的标的物为现金,甲公司提存于公证处的等值现金更有利于案件的执行,甲公司关于请求以现金置换被查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裁定解除对甲公司在上述涉诉金额范围内查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对甲公司提存于公证处的等值现金存款予以查封、冻结。

        截至目前,在上述三起案件中,甲公司两起案件胜诉,一起案件败诉,我处也将积极协助法院推动提存款的后续处理事宜。该案的顺利推进,获得了法院高度肯定,为公证全方位参与司法辅助打开了新视角,为诉讼与公证的协同创新拓展了新领域,加强了公证与司法的全方位对接。“市场需要的是桥梁而不是堤坝”,公证人应该转变对传统公证业务的认知局限,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实践发展需要,建立起适应新时代的公证发展新思维,推陈出新、创新公证法律服务,对实践中遇到“疑难杂症”要善为、有为,专业勤勉的开出“诊治良方”,实现公证新价值。


返回顶部
行业动态
抵押公示公告
办理流程
办理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