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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力公证处稳步推进参与司法辅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29 14:09:35

        国力公证处自2017年9月与青羊区人民法院成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以来,在诉前调解、法律文书送达上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11月24日下午,我处调解员在青羊区人民法院又成功调解了两起民事纠纷案件。

        案件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因2009年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履行产生了分歧,我处调解员经过前期的了解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一直不签订租赁合同且一直使用房屋,被告支付房租一直是凭借法院的调解书进行支付,调解员很快意识到必须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根本问题,原被告如果签订租赁合同就不会再产生纠纷,因此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地疏导、劝解,并对双方进行了利害关系分析,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双方当事人承诺会在调解结束后商议租赁合同签订事宜,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件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6月,原被告签订了签订了一份《窗帘买卖合同》,安装完毕后,被告拒绝验收和支付尾款8000元。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便诉至法院。本次调解前,调解员对案件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并作了大量思想工作。起初双方都不肯让步,坚持己见。原告认为,自己的整个设计理念和施工是站在专业角度来完成的,而被告则认为原告没有按自己的要求施工,故不愿支付尾款。经过调解员耐心地开导,从法理和情理上给他们双方做了充分的思想开导后,被告最终答应给付原告5000元尾款,并当场履行,原告也自愿撤诉,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国力公证处认真落实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具有自身的优势,公证调解能够很大程度上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据两个多月不完全统计,经过我处参与青羊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的和撤诉的案件达73件。有的案件涉及多年的纠纷,经过我处调解人员的努力,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就解决了矛盾纠纷。我处调解人员仔细查阅案件、深入分析研究、摸清客观情况和主观心态,找准矛盾纠纷的焦点,对症下药,深入细致地不厌其烦作好各方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各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甚至有的当场履约,收到很好的效果。接下来,我处将与青羊区人民法院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做好司法辅助工作,切实发挥公证机构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作用,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司法效率,推动法院诉讼与公证协同合作、共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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