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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浙江东阳80岁以上老人首次公证遗嘱可免费
发布时间:2018-03-12 10:57:25

原标题:即日起 80岁以上老人首次公证遗嘱可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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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1日起,东阳市公证处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调整相关服务收费。其中,70岁(含)至80岁老人首次办理公证遗嘱,公证费减半收取;80岁(含)以上老人首次办理公证遗嘱,免收公证费。

  此外,《通知》还要求公证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按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用,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据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所以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四种遗嘱形式。

  此外,东阳市公证处提醒市民,在办理公证遗嘱时要注意,立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精神状况正常且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立遗嘱人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的内容可能部分无效。如要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前往公证处进行撤回或者变更,其他途径无效。遗嘱于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人生前可以对财产进行处分,同时遗嘱也是预防家庭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朱凯迪 通讯员 王晖)



转自中国公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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