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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公证书 厚重凝真情
发布时间:2017-05-12 08:58:58

5月8日,宜良县公证处为弃婴毕某办理了抚养事实公证,一纸公证书,解决了该少年18年悬而未决的户口难题。

我县原北羊街乡某村少年毕某(出生日期不详,经骨龄鉴定为出生于1999年3月间),出生后被父母遗弃,后被现北古城镇龙兴村委会干塘子村小组村民毕某某和李某某夫妇收养,初中未毕业辍学,又跟上不良青少年犯盗窃罪入狱,现刑满释放在家。

毕某为弃婴,因历史原因,出生后一直未能办理落户手续。毕某因没户口,更无居民身份证,出门打工多次遭人相拒。为了防止该少年再次失足,县关工委领导想尽办法帮毕某找工作,甚至打算送他去浙江宁海打工,但均因毕某的户口问题全部搁浅。

5月5日,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主要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由县综治办牵头,协调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毕某的户口问题。会上,县公证处公证员刘云珍认真查看相关证明资料,指导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引导当事人以证人证言的形式证明毕某的收养经过。于5月8日为毕某办理了抚养事实公证,当场出具了公证书。因毕某无固定收入,且收养人毕某某和李某某夫妇家庭生活困难,宜良县公证处按规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免除了全部公证费。

签收公证书后,毕某手持公证书与养父母毕某某、李某某在宜良公证处办证大厅门口愉快合影。合影后,他用质朴的语言说:“感谢各位领导和收养我的爸爸、妈妈,我一定会做一名守法公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来回报社会、回报您们!”此后,县公安局领导当场表示,我们公安部门会按程序及时为毕某办理落户手续。

至此,一纸凝结着真情的公证书,使十八年的“黑人”毕某成了有“身份证的人”,有了他应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稿件来源: 中国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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