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新浪微博
官方微信
公证业务
经济合同类公证
怎样办理房屋拆迁保全证据公证?
发布时间:2016-12-01 11:16:07

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公民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三)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接受拆迁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明;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代管人应提交有关权属证明(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拆除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提交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五)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


返回顶部
行业动态
抵押公示公告
办理流程
办理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