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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副主任张玲参加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11-12 10:01:05

 

       

        为总结评估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一年多来的做法及成效,进一步深化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11月8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局长级)施汉生、公证处处长王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执行局综合室主任邵长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改办、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中国公证协会有关负责人,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上述试点省市公证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施汉生副局长主持,四川省公证协会会长扎柯代表四川省司法厅致辞,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副主任张玲代表我处参加会议并发言。

 

         

          在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试点内容。2018年3月,四川省公证协会出台了关于深化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国力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分别于2017年9月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与都江堰法院达成共识,进驻两个法院同时开展司法辅助试点工作,双方在公证参与调解、执行调查、送达、保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与实践。座谈会上,张玲副主任首先就我处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开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将进一步扩大公证调解范围,助力人民法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进一步拓展司法辅助服务范围,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同时,参会的法院代表,各公证处代表分别发言,围绕本单位具体如何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交流汇报结束后,吴兆祥处长对各地公证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做法和实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吴兆祥处长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如何定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公证参与该项工作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原则、推进试点工作的主体思路是什么、经费保障问题该如何解决”等问题进行了一一分析解答。

 

       

        施汉生副局长结合会议总结交流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出公证的职能作用。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规则机制,从业务办理规则、业务办理边界、公证员需要履行的权利义务等方面深入研究,建立相关规则,为该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以人民为中心,将当事人的需求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其所急、所需、所盼。四是各地公证机构可以将优秀的工作做法总结形成方案进行推广,为其他机构所借鉴。五是要加快公证体制改革,灵活机制,通过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等工作助力改革,激发公证行业干事创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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