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乘车路线
乘1路、48路、48路快线、55路、52路、56A路,56路、64路、64路快线、61路、98路、99路、138路至顺城大街南站
乘地铁一号线、二号线从f出口沿人民东路向东行走400米,左转进入顺城大街前行400米即可到达
四、预约咨询热线:
18583722078
18583931673
(预约需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五、遗嘱保管提交材料
1、申请遗嘱保管需符合以下条件:
保管申请人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保管申请人确认申请保管的遗嘱为其本人所立;
申请保管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形式。
2、申请遗嘱保管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保管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保管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原件。
六、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相关证明材料
1、遗嘱公证:
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凭证;
遗嘱书;
公证员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协议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为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遗赠扶养协议书。
3、注意事项:
遗嘱人或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都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得代理;
遗嘱人或遗赠人须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要的须作行为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