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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令必行 令行必止 国力公证处坚决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
发布时间:2017-08-16 08:09

       8月16日,为了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国力公证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力公证处党支部书记王翔,副主任张玲、曾国强,主任助理刘晓红,业务三部部长代渝,及全体公证员和部分业务骨干、行政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张玲副主任主持。


       会上,主任助理刘晓红传达了《通知》精神。曾国强副主任强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决执行“五不准”措施,把公证质量放到第一位,绝不打折扣。王翔书记再次向参会人员强调公证人员执业纪律,要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不得存在侥幸心理。

       国力公证处为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领会,对公证执业“五不准”措施进行研究讨论,结合公证工作实际,明确不能办理的几种情形,力求达到《通知》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国力公证处质委会出台硬性规定,凡是在8月14日之前已受理但未出证的,属于“五不准”明确规定禁止办理的公证事项,我处将停止出证,并向当事人退回已收公证费用,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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